了,说实话,这本书写的很累! 写一本情节腰斩,各种bug的书很摧残。每当坐在电脑前,看着抓不到头‘摸’不到尾的情节,以及铺垫,一字心重如千斤啊,每当写完一章我都搞不懂,我写这个要做什么? 成绩惨,自己没动力,继续写还有必要么? 小仙一开始觉得也没什么必要,毕竟这么多的字够我开一本新书的了,与其写本不想写的书,倒不如重写一本。[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]这样每当写完一章,就会有一种愉悦的心情。不像现在写完一章烦一次。 这也是为什么本来的每天两章,变成了每天一章,而后有成了两天一章…… 本书也段更过长达半月的时间,也在翻来覆去的细想,一本书作为读者来说,可能就是一本读物。但对作者,每本书都是活的,有了开头,有了情节,有了人物,有了感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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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大学毕业,我甩了穷鬼男友,跟着富二代出国。两年后我被甩回国,前男友已经功成名就。他用尽手段娶了我,所有人都说他是对我用情至深,不计前嫌。殊不知婚后他不断换情人,疯狂报复我。他质问我,为什么不在乎,为什么不嫉妒。我笑看着他,因为我要死了啊,有什么好在乎的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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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爻是南境蛮王最娇贵的掌珠,十五岁那年她从刀下捞回一个叫小玉的奚奴,这少年生得漂亮,却是一身反骨。她使唤他几次,没一次让她顺心,他态度倨傲,行事敷衍,不屑交差,还不能骂,会顶嘴,顶嘴也只一句小姐可以换人。气头上她赏了他几鞭子,打完本应解气,可看他那样子她更心堵,他不认错,也不求饶,更不改。她变着花样磋磨他,直到敌军袭营,她抱着他残损尸身哭哑了嗓子,此后夜夜噩梦,再不见巫山之云。两年后,她被京中圣人以择婿为名留质。春宴上,偶遇西北归来的修罗将军严彧,战功赫赫,冷厉如刀。只一眼,她便惊住这张脸,分明是她死去的小奚奴!她红着眼尾,颤声试探将军可曾去过南境?他拇指擦过她眼角,轻柔又疏冷不曾。后来祓禊日祈福,她故意对他的兄长展露柔情。随后她便被他骗进温泉,热气氤氲中,他掐住她腰将人按进怀里,滚烫的胸膛贴着她后背,一口咬上她肩头。痛她颤声呜咽。忍着!他开口又哑又狠,咬住她耳尖逼问你知错了没有?将人欺哭!他虽不认旧识,可她知他是自己想念两年的人。这一回,她有的是耐心和爱心。...
上一世秦凯耗费家产追求的白月光,心里最喜欢的是一个落魄歌手,重生一世秦凯决定成全对方寻找真爱,自己安安心心做个纨绔大少...